时间:[2022/6/27 16:41:45] 阅读数: 次
为贯彻国家、省市优化工营商环境要求,根据《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苏政办发[2021]55号)及《关于明确供水接入工程若干事项的通知》(苏市水务[2022]30号)文件要求,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对供水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申请接水业务的用户进行免除水表表器费用退费工作。
居民用户需携带工程款发票、经办人身份证、银行卡,无发票或收据,应提供发票或收据遗失声明并签字;非居民用户需携带原工程款发票、经办人身份证、单位退款帐户信息及红字通知单,无发票的提供发票遗失声明并签字盖章。
用户可携带以上材料至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营业厅(人民路1098号)办理手续,手续完成后,费用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至相关账户。
我司已对以上用户进行电话通知,如有疑问可拨打供水营业厅电话65112170(周一-周五8:30-17:00)咨询。
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将按要求分批做好政策减免退费工作,持续做好用户服务工作,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