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9 13:15:54] 阅读数: 次
根据苏发改社会传[2022]143号《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水“欠费不停供”政策。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对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直供水范围内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立6个月的用水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用水业务,实行容缺受理限时办结制度。
咨询电话:0512-65111515。
特此公告。
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 29 日